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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公告

 

  目前我市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均属普通型。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确诊病例情况及行程轨迹

  患者马某,女,40岁,公司职工。1月20日18点20分一行6人从沈阳乘飞机jd5628于21时到达武汉旅游,期间曾到南昌,1月25日18点20分乘坐gj8876航班飞回沈阳,落地时间21时,后乘坐摆渡车到出站口,在出站口其父母和其侄女、患者一家三口分别乘坐两辆出租车回到各自家里。

  1月26日8时打电话向社区医院报备,自诉咽部不适、咽痛,自觉发冷,于当日14时左右在社区医生建议下患者全家6人戴口罩乘自家车到辽宁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留院隔离治疗。患者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患者盖某,男,21岁,学生。1月27日晚患者自觉发热,自测体温37.2℃。1月28日密切接触者管理人电话得知其曾发热后立即上报辖区疾控中心,沈河区卫健委安排区疾控中心开展现场调查和标本采集、协调120转运至市传染病院。

  1月20日,与同学在大东区津桥路巨无霸餐厅大厅共同就餐约1小时。1月22日,组织同学聚会,与同学等共10人先后在金融中心私人订制ktv唱歌、阿里郎大酒店包房就餐。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95120。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二、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请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参加大型聚会、大型婚礼,不要去公共场所。健康无小事,生命更可贵!不要贪图一时之快,增加自己及亲友感染风险。

  四、希望广大市民若发现从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返沈来沈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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