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沈阳地铁一号线广告灯箱更换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一号线广告灯箱更换工程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车站内原有广告灯箱的拆除及运输、装卸、仓储,车站内广告灯箱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灯箱箱体、固定配件及其内部所有部件的采购、制作;设备监造配合;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凯发网站的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凯发网站的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车站内广告灯箱外接电源的连线、连线处保护、橡胶条收口。
本项目涉及的灯箱种类如下:站厅灯箱;通道灯箱;轨行区灯箱及与灯箱同尺寸的综合信息栏。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第一标段:十三号街站-保工街站共11个车站;第二标段:铁西广场站-黎明广场站共11个车站。
3、交货地点:
沈阳地铁一号线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期165日历日。
5、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壹拾贰万元、二标段壹拾贰万元。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的账户。
6、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广告灯箱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
(2)投标人须是广告灯箱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广告灯箱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7、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1月8日1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吴彦霖
电 话:(024)24082122-3823
传 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419室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何丽鑫、姜宏武
电 话:024-22503559、22503574
传 真:024-22503162
邮 箱:jdzbgs@163.com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