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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76号建议的答复

 

阚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地铁隧道内两侧增加动态或者静态广告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丰富沈阳地铁广告媒体形式,同时增加沈阳地铁收入,2015年我司便着手研究开发地铁隧道媒体项目,并于2016年1月与沈阳金日酷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隧道数字媒体广告合同,授权其在沈阳地铁一、二号线42个隧道区间内(上下行)安装、经营隧道数字媒体。  但合同签订后,金日公司在完成了前期现场勘察测量后,因其股份制重组等原因停止了后续工作。目前双方正在谈判中,不排除终止合同的可能。

  由于地铁隧道媒体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成本偏高,沈阳经济环境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又有较大差距,投资回报缓慢。地铁经营项目的开发一方面需尽量满足乘客需求,另一方面也需充分考虑运营成本与经营回报,加之该项目存在技术专利等原因,因此,在目前经济环境下,隧道数字媒体项目恐不能立即操作运行。今后,我司将一如既往积极推进地铁资源开发工作,在不断提高地铁服务质量的同时,增加新的开发项目。

  感谢您对沈阳地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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