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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分公司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6月19日,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沈阳市省级文明单位表彰暨创建工作座谈会”,运营分公司被评为“辽宁省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吴国金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作为典型单位代表发言。

  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叶朝晖主持,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并为省级文明单位代表颁发了牌匾。吴国金就沈阳地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思路和方法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他提到,作为沈阳市窗口单位,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沈阳地铁有责任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也有义务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者。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沈阳地铁将持续努力、创新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引领城市文明,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提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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