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沈阳市公租房项目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得到国家和沈阳市有关主管部门许可,工程所需资金通过沈阳市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公租房装饰装修施工所需的甲控材料的供货商进行资格审查,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供货商,均可对下述一个或多个材料审查包向业主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申请人才有可能成为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装饰装修施工潜在的甲控材料供货商。
各审查包如下:
灯具部分(声光控感应灯、日光灯);开关插座;卫生洁具(柱式洗面盆、连体坐便器、洗涤盆、水龙头、角阀、软链接等);乳胶漆;外墙涂料;入户三防门;单元门及对讲系统;室内免漆门;铝扣板吊顶;电热水器;浴霸;吸油烟机及燃气灶台;阀门部分;给排水复合管部分;夹心墙保温玻璃棉板;复合地板(含踢脚线);甲、乙、丙级防火门;塑钢门、窗;散热器;墙、地砖;混凝土;简易整体橱柜(含人造大理石台面);整体浴室;硅酮胶;镜子;苯板、挤塑板;铝扣板吊顶。
2、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2.1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产品生产、销售资质,能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信誉良好的产品供货商,且应具备该产品的销售业绩,在设备、人员、质量保证、深化设计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2) 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凯发网站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2.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审查包的资格审查: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资格审查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业主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工程的供货资格。申请人必须提供廉政承诺(见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若违反承诺, 一经查出,予以曝光,同样取消今后参与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租房工程的供货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否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文件发售
4.1领取文件时间: 2011年7月20日起,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文件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通达大厦6楼。
5、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
5.1 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人根据各审查包材料供应商报名情况,分阶段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2 接收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通达大厦6楼。
6、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通达大厦6楼
邮 编:110011
联系人:于大文
电 话:(024)22959681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