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地铁二号线车站内广告灯箱货物采购一包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0%,自筹50%
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分两个标包,其中上深沟站至青年公园站(共9个车站)广告灯箱货物采购为一包,市府广场站至三台子站(共9个车站)广告灯箱货物采购为二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
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招标范围:
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上深沟站至青年公园站九座车站的站厅、站台(轨行区)、通道广告灯箱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2 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3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4 近三年具有相关广告灯箱供货业绩;
5 投标人应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凯发网站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6 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独立法人或代理商的投标。
9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9月07日—2011年09月14日
8:3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6号七楼。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人民币元/每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09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0年09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编:110011
联系人:杜利平
电话:024-24082122-8805
传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6号七楼
邮编:110166
联系人:刘沁清 周铁锋
电 话:(024)83738990 83733406
传 真:(024)83738988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砂山支行
开 户 名 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06-188001040014286
2011年09月07日